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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星期五

交通安全月宣導 交通平安順暢行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持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配合交通部宣導「交通安全月」前往該轄易肇事路口向路過的行人與汽機車駕駛人進行路口安全宣導,宣導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另對車輛駕駛人「未停讓行人」習慣、行人未遵守相關路權規定、高齡者不良駕駛習慣、高齡者駕照逾期上路及未戴安全帽及道路障礙物淨空等違規加強宣導,請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
   
警二分局表示,汽機車行經路口並要謹記「慢、看、停」三口訣,「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以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要養成守法觀念,才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並透過多元管道、協調轄內公益團體資源及媒體等管道,加強宣導高齡者交通安全與防禦駕駛等觀念,勸導不適任駕駛者駕照繳回,鼓勵其善加利用大眾公共運輸工具或當地之敬老專車代步,減少於使用道路時之風險。
  
警二分局指出,「交通安全月」最主要是希望導正用路人遵守路口路權觀念,強化民眾交通守法安全觀念,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處罰新臺幣1800到5400元;汽機車紅燈右轉處罰新臺幣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期許用路人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營造「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安全觀念。  


中華鱻傳媒 交通安全月宣導 交通平安順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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