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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日星期五

針對漂流至金門死豬檢出非洲豬瘟陽性 楊鎮浯呼籲勿恐慌、勿以訛傳訛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長楊鎮浯就有關非洲豬瘟目前情況說明,針對漂流至金門的死豬檢驗出為非洲豬瘟病毒株陽性反應後,鎮浯立即指示金門縣政府第一時間成立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並召開會議,在會議中聽取相關單位簡報及應變措施;就目前的預防性作為,對非洲豬瘟持續進行檢控監控、並對地區廚餘養豬場聯合稽查;此外也就如發生疫情進行緊急防檢模擬演練,內容包括疫情通報、移動管制、檢診送驗、確診案例周邊半徑3公里內養豬場移動管制,案例場撲殺處置、動物屍體處理等實際措施進行推演。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月3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公佈金門縣防疫所送檢的檢體,經畜衛驗所以聚合酶鏈反應(PCR)進行檢測,結果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反應,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金門縣府說明,本縣動植物所於1月3日接獲農委會防檢局通報後,立即向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通報,並由張處長向楊鎮浯縣長面報,縣長立即指示成立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並召開分工會議。

據了解,3日下午金門縣長楊鎮浯也與行政院長賴清德通過電話,表達全力配合防疫,並就中央與地方聯合防疫機制進行溝通。楊鎮浯縣長指出,他再次向賴清德院長強調相關管制措施應慎重,以免重蹈口蹄疫防疫作為,會對金門產業傷害的慘痛教訓。

楊鎮浯呼籲金門鄉親,不要恐慌,更不要以訛傳訛,目前金門縣並沒有任何非洲豬瘟確診案例,各種作為均是考量金門地理位置特殊性,所採取的最高標準預防性作為,若有相關疑慮或情資,請第一時間通報縣府相關單位,一同為防疫作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1月3日公告(農防字第1081470641號)指出,訂定「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3日至108年1月16日止,金門地區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並自即日生效,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

農委會公告進一步指出,本會107年12月13日農防字第1071472923號公告「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之規定,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3日至108年1月16日止,不適用於金門地區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金門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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