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府為擴大景點空間使用多元性,近日發布「金門縣政府鼓勵研發暨銷售紀念商品徵選要點」與徵選方案,以導入民間力量鼓勵地區創生,研發更多具本縣代表性、紀念性及文化內涵的文創、青創商品,陳列景點展售,進而延伸藝文體驗,提升民眾參訪或停留意願,刺激旅遊與消費,共同行銷金門觀光。
觀光處說明,徵選紀念商品設計以本縣古蹟、景點意象、城市文化內涵、人、文、生態、地理、節令、活動等任一面向為設計需求要素,設計著具特色主題、顯見紀念性及行銷魅力之商品為原則,著重品質與包裝設計、時尚性與實用性、發展潛力與經濟產值,並且須符合環保與品質衛生安全,及其他法令規定。
觀光處表示,受理徵選募集優秀作品後,展開評選作業,邀請文創業者、學者專家評審;經公平、公開徵選機制入選商品,即可在「總兵署」上架販賣,商品初期試賣3個月,經評核效益良好,後續將列入長期販售之商品,以景點寄賣品方式辦理,期望紀念商品為景點注入新活力。
金門縣府觀光處說明,紀念品販賣商機可觀,潛力無限,以廣納各界優質創意文化商品,為古蹟行銷加分,也期待透過徵選,發掘紀念商品「千里馬」;期望在古蹟景點推出多款紀念商品,成功熱賣,一者培植在地文創、青創之創意商品;二者促進景區活化使用;三者帶動旅遊與消費市場;讓產、官共謀互利,共創旅遊商機,共享旅遊環境與資源;有興趣者請踴躍參與,希望以互利互惠方式,讓民間創意能見度提高,攜手行銷金門旅遊與文創市場。
觀光處表示,詳細公告事項及文件可至金門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www.kinmen.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郵寄或親送),有興趣民眾請把握機會,如有疑問請洽詢082-318823分機62733(王先生)。
分類:消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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