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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

您注意到鋰電池嗎?!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近期臺南市南區發生全臺首起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充電池起火案件,經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審慎了解事故發生過程與調查下,起火原因仍與「鋰電池」有極大關聯,因此,提醒民眾在使用「鋰電池」時,不得不慎!

由於鋰電池使用上越來越普及,幾乎為日常無可或缺,大至電動車輛,小至手機,皆以鋰電池做為電力來源;除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充電池起火案件外,臺南市先前亦曾發生數起電動車、行動電源、充電池等鋰電池相關產品火災案例。消防局指出,一般而言,鋰電池正常使用並不會突然爆炸,會起火燃燒主要有3種異常狀態,第一為電池過充、第二為外部短路、第三為內部短路,為防範使用鋰電池發生火災,提醒民眾使用鋰電池上,務必注意以下幾點事項,以確保安全:
1、購買時認明具有商品安全標章之鋰電池產品。
2、使用前要詳閱產品說明書,並依照指示安全使用。
3、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等環境充電,其周遭亦避免放置可(易)燃物。
4、完成充電時記得移除充電電源,避免過充導致危險。
5、使用時勿過度放電,以免降低電池壽命。
6、鋰電池產品嚴禁敲打、摔碰及撞擊。
7、攜帶時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

在高科技時代下,鋰電池因輕薄、攜帶方便,可快速充放電重複使用,應用範圍也越來越加廣泛,唯有消費者在產品選購及使用上多加留意,才能降低產品發生災害的風險。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朋友們,對於鋰電池產品發生火災所造成災害不容小覷,使用時應適度保持警覺性,遵從產品使用及注意事項,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李明峯局長提醒民眾,一旦鋰電池發生火災,降溫為最好滅火方法,持續以水降溫至鋰反應完畢,火即熄滅,避免波及周圍可燃物,引起更嚴重燃燒;當鋰電池發生異常或外觀膨脹、破損或其他變化時,應加以更換,並避免睡覺時插上充電,以免造成無法預期危害。




中華鱻傳媒 #消防局 #鋰電池 您注意到鋰電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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