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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

金門舉辦兒童權利公約研習 落實全民學習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府重視兒少權益為提升業務同仁及縣內從事兒少業務相關領域專業人員了解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內涵,並能自主思考將其概念運用於執行所屬之業務,於8月25日假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2場次109年金門縣兒童權利公約研習,邀請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國際發展室主任林秉賢主任授課,推廣CRC知識以達到落實保障兒童及少年權利,俾利避免造成兒權侵害之目的。

「109年金門縣兒童權利公約研習」課程,研習內涵包含公約條文及一般性原則、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相應政策措施、一般性意見解釋、國內及國際公約相關案例,並運用社家署研發之基礎測驗題庫辦理參訓者學習成效評估。
   
社會處董燊處長由婦幼科李品萱科長陪同出席致詞表示,楊鎮浯縣長重視兒少權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業於103年6月4日公布,103年11月20日施行,在快速變動與多元發展的社會脈絡之下,兒童最佳利益包含優先考量的權利、不受歧視的權利、兒童生存與發展權、身分權、兒童表示意見且該意見應獲得考量的權利、思想及信仰自由權、受教權、隱私權、社會安全應受保障的權利、司法保障權、家庭權、休息與休閒的權利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應充分運用於實務上,以確實體現兒童為權利主體的理念。(照片由金門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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