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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星期五

跨越年齡天花板 職醫科醫師談:職務再設計

【記者于郁金/屏東報導】臺灣於民國107年邁入「高齡社會」,亦即65歲以上人口比例已達14%,並預估將於民國115年時成為「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比例也將佔全人口的20%;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及健康水準的提升,高齡甚至是中高齡勞工在職場將扮演越來越吃重的角色;有鑑於此,立法院於108年11月15日三讀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明文禁止年齡歧視,保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權益,透過各項措施促進就業,排除就業障礙,以建構友善就業環境。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9條及第39條特別強調雇主及主管機關提供「職務再設計」或就業輔具之必要性,這也是事業單位推行中高齡勞工健康促進計畫之重點項目;依據定義,所謂中高齡者,是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人,而高齡者,則指逾65歲之人;因此,45歲以上中高齡勞工即屬於職場中高齡勞工健康促進計畫之對象。

高雄榮總屏東分院職業醫學科醫師林宇力說明,所謂「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是指針對中高齡者的特性(如體力、經驗等),透過醫護人員專業評估的方式,個別化分析中高齡者在工作當中因老化而生的弱點,運用現有職務、環境並加以調整,或是提供合適輔具,以彌補年歲增長所加諸於身體進而造成工作上的限制;期待藉由積極介入,使中高齡者能延長職場生命,並發揮其豐富的工作及人生經驗,將技術與經驗傳承下去。

林宇力醫師指出,我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及第12條明定,臨場服務醫師或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應進行職場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辨識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之危害因子。

林宇力醫師提出改善措施建議,職場中高齡者之風險評估包括工作能力評估與中高齡勞工友善職場檢核,工作能力評估包括工作危害因素評估、個人健康因素評估,而中高齡勞工友善職場檢核則包含以下考量:
1、工作條件之考量(例如:工作中穿插休息時間、大夜班安排之考量)。
2、勞工之考量(例如:根據年齡調整工作內容、強度及時間)。
3、減輕作業負荷之考量(例如:對於需要有高度注意力集中的作業,考量連續作業時間及作業後之休憩時間)。
4、工作姿勢之考量(例如:減少需要長時間站立作業或採用座具)。
5、工作環境之考量(於通道及階梯要確保適當的照明)。
6、安全之考量(例如:考量高齡者高頻聽力的減退,警報聲響音調高低需對應調整)。
7、個人健康之考量(例如:針對健檢異常和疾病進行衛教和適切之工作調整)。
8、適應新職場之考量(例如:對於職務內容之難易度,考量中高齡者有適當的導入教育期間的緩衝調整期)。

高雄榮總屏東分院林宇力醫師表示,職場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透過專業的臨場服務醫師或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入廠評估,不僅強調職場物理環境的改善(如:無障礙設施、採光通風與高低溫危害預防等),亦重視勞動條件或工作內容的調整(如:彈性工時、流程簡化、內容調整等)。

林宇力醫師指出,這樣的設計不僅能夠幫助事業單位有效且全面的瞭解其作業環境,減少職業災害發生的風險,更能顧全在職勞工的職場需求、健康與安全,有助於提升事業單位的形象與產品口碑,也是將預防醫學專業落實於職場健康促進之具體呈現,實在是企業面、勞工面與醫療面三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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