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資源回收觀念深入人心,臺南市環保局領先環保署公告「雨傘」、「嬰兒車」為應回收項目。環保局建議民眾,不堪使用的傘、嬰兒車不妨先簡易拆除再送交資源回收,不要直接丟垃圾車,以免損壞垃圾車及影響焚化爐效能;回收是資源再利用,也是向提供服務物品表達謝意。
雨傘由金屬傘骨、塑膠傘布、木材或塑膠握把組成,很多民眾不清楚,雨傘究竟需不需要回收;由多種材質製成的嬰兒車,民眾也有相同的困擾;雖然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裡並無雨傘、嬰兒車;但,臺南市環保局已率先分別在109年公告、110年公告為應回收項目。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民眾可以直接將雨傘、嬰兒車交由清潔回收車,但更期盼在回收前先做簡易拆解、分類,幫清潔隊簡化後端流程、提高效率。
環保局表示,拆除傘骨的傘布,手巧民眾不妨嘗試將其製成輕便型環保購物袋,延長傘布使用壽命;回收品項多,該如何有效地做回收,民眾欲進一步了解,均可於資源回收全民動起來網站查詢(https://recycle.tnep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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