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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

落實有機農業促進法 引領有機農業永續發展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綜合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6月21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推動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精進作為」,隨後邀請產官學界人士於下午在農委會召開記者會,就國內首部專為有機農業發展量身打造的有機農業促進法,即將上路施行進行意見交流。

有機農業促進法已於上(5)月30日公布,並自公布後1年施行,這是國內首部也是其他國家少有之專為有機農業發展量身打造的產業專法,內容涵及產業輔導、產品管理、我國與他國雙邊有機同等性互認之產品貿易等面向。

農委會表示,該會將設置任務編組,整合轄屬各單位輔導資源,依有機農業促進法第5條規定研擬有機農業促進方案,作為各階段推動有機農業發展各項輔導工作之執行綱領,同時也會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例如農民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給予其土地租期10年以上、20年以下之保障,並給予租金優惠,及學校、軍隊等機關構,優先採用在地有機農漁畜產品等,並搭配綠色對地環境給付、有機生產過程補助、擴大設置有機農業專區、推動有機農產品標章以強化國產有機農產品品牌形象、持續拓展有機產品行銷、提升有機科研動能等措施,每4年滾動檢討有機農業促進方案。

農委會表示,本會將與財政部、教育部、國防部及台糖公司等會商,訂出執行辦法或推動策略,以落實有機農業促進法「促進」產業發展之精神,期引領國內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每年成長20%,朝成為有機國家之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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