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議員候選人黃建昌宣傳車疑似遭人破壞,車上喇叭及看板毀損、凹陷,向學甲警分局報案處理,為慎重起見,經南市警局長方仰寧指示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會同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派員採證後發現,澄清係宣傳車駕駛駕駛不慎造成,非涉選舉暴力事件。
市議員候選人黃建昌,於1日早上8時許,其所雇用宣傳車駕駛發現宣傳車上喇叭及選舉看板遭人破壞,立即撥打110報案;學甲警分局接獲報案後,分局長蔡宗昌對於極為重視,旋即前往現場勘查,並指示由偵查隊及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另協請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派員採證;案經鑑識人員針對遭破壞處之態樣分析,應係擦撞造成,並於駕駛住家及他處發現遭擦撞之屋簷跟樹木,遂再次詢問駕駛,渠才表示應為自己駕駛不慎造成;全案於6小時內釐清事實真相;另該駕駛涉及未指定犯人誣告罪部分,學甲警分局於訊後移請臺南地檢署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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