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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

給我一盞燈 照亮夜行路 勵馨呼籲:我要夜行權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2020年10月28日,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性外籍生夜間於校區附近被擄,性侵後遭到殺害;此震撼全國案件,將我們拉回到20多年前的那個暗夜;1996年11月30彭婉如遇害,當年12月21日晚間全國婦女連線發起「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沿路高聲喊著「女人要權力,不要暴力」、「婦女要夜行權」;彭婉如案件促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過,以及接續性別平等相關政策的推廣,然而,走過20多年,夜行之路仍舊充滿性暴力威脅。

「我要夜行權」的呼喊,透露出人身安全與環境政策的落實,仍充滿許多破口;雖然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政策中,已設置「人身安全組」,並在各縣市推展,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亦提及校園安全的建置、然而因為系統、各部門、資源未能有效整合,以致空有政策施行方案,卻無法真正落實。於此,中央層級應負起最終改善責任。

「我要夜行權」除了要求公部門負起責任改善政策未落實的缺口,也邀請全民一起來,參與社區安全工作,成為友善社區的重要他人,共同築起性暴力防治安全網;與此同時,我們也呼籲社會大眾看見性暴力的權力問題,而非落入檢討受害人自我保護不足的惡性循環。
 
勵馨表示,在關注性暴力的議題中,發起3階段的行動,倡議「我要夜行權」;11月7日(六)發起第1階段行動:給我「一盞燈」,照亮「夜行路」,邀請關注此議題的同伴們,於當晚18:30在台鐵長榮大學站前廣場集合,手持一盞燈,一起哀悼被害女大生,並在繞行夜路中,呼籲社會大眾共同建立社區安全網;第2階段的行動,勵馨將在網路上發起揭露社區暗黑處行動,藉著網路的串連、發聲,讓公部門看見社區安全的破口並有效改善;第3階段,勵馨將在11月25日(三)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發起全國串連「終止性暴力、還我夜行權」行動,一起在各縣市點起燭光,期盼杜絕遺憾,讓黑暗不再。

勵馨強調,希望透過政府、校園與社區協力,我們將更有機會將防護網撐大,當每個人都成為關心彼此的重要他人,每一個人的人身安全才能受到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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