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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

為毛小孩植入晶片登記 防止棄養

記者黃文毅/高雄報導近期將持續加強動物保護稽查及動物保護法的宣導,對於違反規定的民眾將依法裁處,呼籲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動保處表示,日前有一位飼主發現一隻狗狗穿梭在車陣當中非常危險,急忙將愛犬抱起就近到動物醫院掃瞄晶片,狗狗身上有晶片卻無登記資料無法找到主人,動保處請張小姐暫時收容照顧,主人也及時來電洽詢表示帶狗外出時,狗狗因受到驚嚇而喚不回來,經聯絡好心人張小姐約定於動保處領回犬隻,當場演出相見歡並完成寵物登記手續,讓寵物回到主人身邊。這是幸運能回到主人身邊的案例,另仍有少數案例,犬隻植入晶片後卻未同步完成寵物登記手續,因走失成為無主的毛小孩。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應植入晶片。」,另同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飼主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期限之規定,經勸導拒不改善。」,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強調,希望市民若發現相關寵物遺失或棄養犬隻情事,請撥打動物保護專線07-7462368,讓高雄市成為真正友善動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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