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局長李芳林表示,此次公告農產業全品項(稻米除外)現金救助,各品項救助額度可參考農業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符合資格農民請於8月6日至8月19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另,農友可自主利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上傳果園災害損失照片,並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限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區公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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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局長李芳林表示,此次公告農產業全品項(稻米除外)現金救助,各品項救助額度可參考農業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符合資格農民請於8月6日至8月19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另,農友可自主利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上傳果園災害損失照片,並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限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區公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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