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林俊杰致詞表示,好人好事代表以熱心公益、慈善事蹟為遴選標準,早年大多以捐助地方建設的仕紳為主,然而在時代趨勢下,所謂的好人好事,已被賦予新的定義,只要對臺灣社會有正面影響,人人都可以是好人好事代表,期勉大家要「時時存好心、說好話,處處積善行愛」,化解臺灣社會太多的暴戾之氣,提升臺灣軟實力。
名譽理事長陳堂立表示,好人好事表揚活動重點在於把愛及善傳出去,大家能見賢思齊,產生蝴蝶效應及向上向善之共鳴,俾使人人「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當好人、讀好書、用好人」德能配位,讓我們的社會更和諧温馨幸福美滿。
名譽理事長林金池表示,協會成立以來,關懷臺灣社會各個角落,社會哪裡有需要,無論是弱勢團體或是公益服務活動,協會都會號召會員盡力協助,每年舉辦表揚全國好人好事代表活動的目的,期盼藉表彰來自臺灣社會各階層,自發性投入社會服務,展現人性光輝一面與善心人士之高貴情操,希望經由舉辦表揚活動,充分發揮激濁揚清的效果,為善可從敦親睦鄰、彼此幫助等小處做起,期許臺灣社會一個美好的未來,一起營造善的社會,導正臺灣社會風氣。
名譽理事長吳生泉表示,鼓勵大家「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人、行好事」精神,共建溫馨祥和社會」,現今社會風氣雖然不若以往純樸,但在各個角落,仍有許多善心人士長期默默犧牲奉獻、熱心公益、樂善好施、孝親尊長、慈幼睦鄰,甚至見義勇為;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站在揚善立場,以公正、客觀角度整理相關行善事蹟,其目的即希望讓更多人見賢思齊,發揮更大的正向力量,為臺灣社會略盡棉薄之力;他呼籲共同為社會貢獻心力、幫助弱勢團體和貧困民眾,期勉大家「心存善念,時時做好事、說好話,處處留溫情」。
與會貴賓致詞後,依照會議程序,分別理事會會務報告、財務報告(經費收支決算表),提請與會理監事審議,並進行討論提案、臨時動議等;隨即餐敘,享用風雅幸福美食。
秘書長李文齡就理事會會務報告書面資料,提供與會如下:
1、114/3/6(四):
(1)第十六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2)第16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3)「114年臺中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選拔初審。
2、114/3/13(四):「114年臺中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選拔複審、決審。
3、114/3/31(一):由輔導理事長李超群、秘書長李文齡、急難救助主委李淑睿、顧問鄭允全、顧問于郁金、志工廖月英,將捐棺善款新台幣8萬元,捐助「11403024個案」家屬;並由臺中市豐原區區公所社會課課長王心怡、臺中市豐原區南陽里楊國勝里長擔任見證人,圓滿家屬祈願。
4、114/4/15(二):臺中市114年好人好事代表表揚典禮,假臺中市政府惠中樓一樓中庭舉辦,共10家主流媒體大量曝光。
5、114/4/16(三):由輔導理事長李超群、秘書長李文齡、急難救助主委李淑睿、志工袁名雄、志工廖月英,將捐棺善款新台幣8萬元,捐助「11404025個案」家屬,並由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高政光村長擔任見證人,圓滿家屬祈願。
6、114/6/1(日):高雄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以本會理事長豎全體理監事名義送花誌慶。
7、114/6/7(六):總會第九届第一次會員大會,由秘書長代表參加。
8、114/6/13(五):該會理事何曉茵女士告別式,由理事長、秘書長及秘書代表全體理監事前往致意,敬獻花禮並拈香致意。
9、114/7/18(五):總會八德獎選拔活動推薦4位參加選拔,資料寄出。
10、114/7/31(四):第十六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中討論提案「本會會員會籍討論案」,依據該會章程第九條會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1)會職人員、會員顧問無繳納會費者(1,500元),逾1年經2次以上書面催繳並電話聯絡,尚未繳納者即喪失會員資格;(2)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會員大會名冊同樣除名。
會議中,與會理監事一致決議,針對以上(1)、(2)會員,將透過雙掛號及電話等方式通知該等會員,於下次第17屆會員大會上提報除名事宜;此外,為了增加及擴大會員數,與會名譽理事長及理監事、顧問等建議,將歷屆該會主協辦當選地區好人好事代表納入會員行列名單,同時廣招優質會員;這項措施旨在吸引更多熱心公益個人加入協會,從而共同推動好人好事的理念。
會議中,林俊傑理事長也代表受捐贈單位頒發感謝狀,感謝並肯定該會積極參與本願山捐贈貢桌的公益行為;此項活動不僅彰顯協會成員熱情與無私奉獻精神,也強調協會在社會公益中主動作為。
為讓會員之間聯繫更加緊密,會中建議在本屆及未來年度中,舉辦多樣化聯誼活動,包括一日遊等,此舉被視為提升會員滿意度及參與感的重要措施,這將不僅讓會員有機會相互交流,還能促進彼此間友誼,期望透過這些活動增進會員間互動與交流,強化協會的凝聚力;尤其隨著社會環境不斷變化,好人好事運動協會使命與目標也在不斷擴展;協會不僅希望透過更多活動來吸引新會員,期望能在現有會員中增強社區互助精神,彰顯對社會責任感。
名譽理事長與會理監事、顧問們一致認為,這樣聯繫與交流方式能夠促進會員之間情感連結,進一步提升協會凝聚力。
理事長林俊傑強調,協會將持續致力於傳遞愛與關懷,努力將「好人好事」精神落實到每一位會員生活中;感謝今日與會名譽理事長、理監事及顧問們建議,並在推動社會公益上共識與熱情;未來,協會將繼續以「團結、專業、創新、共好」精神,攜手會員一起向前邁進。
台中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於1993年成立,目前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於基隆、新北、桃園、新竹、彰化、南投、嘉義、臺南、高雄、屏東、金門、澎湖等地區皆已設立17個分級組織,共同推動好人好事運動;而臺灣全國好人好事代表的「八德獎」則是由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推動,自1958年至今,已舉辦多屆,自推行以來,始終秉持「廣泛發掘、寧缺勿濫」的原則,縝密評選,歷年當選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已超過3千位,這些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均來自臺灣社會各階層、各角落,他們的善行義舉,帶給人們無限的希望與光明,導正社會風氣貢獻良多,該會任務:
1、倡導好人好事,轉移社會風氣。
2、搜集善行義舉資料,報導表揚。
3、對好人好事代表之獎助。
4、對歷屆好人好事代表之聯誼與服務。
5、弘揚倫理道德,推行國民心理建設。
6、協助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政令宣導。
台中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成立於民國82年5月8日,創會發起人:蔡鈴蘭、林仁德、劉深助、劉百峰、曾科、謝達鈿、楊慶隆、洪黃瑞珠、林士賢,立案證書字號「府社團第3411號」,成立地點於臺中市市議會3樓會議室;歷屆會長包括:第1屆林仁德、第2屆蔡鈴蘭、第3屆賴正鎰、第4屆穆椿松、第5屆陳堂立、第6屆江達隆、第7屆張瑞楨、第8屆陳瑞榮、第9屆吳中庸、第10屆呂成地、第11屆陳東慶、第12屆陳明和、第13屆林金池、第14屆吳生泉、第15屆李超群及現任第16屆理事長林俊傑。(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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