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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

108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9月底寄發 請車主10/31前繳納

【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108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將於9月底寄發,請車主於10月31日前儘速繳納。

臺南監理站表示,108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已於9月底寄發,繳納期限為10月31日,車主可持汽燃費補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臨櫃繳費外,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另外臺南監理站臨櫃亦提供刷卡服務。

臺南監理站進一步表示,本次補繳通知書共寄發約85,000件,如未收到補繳通知書的車主,可以至上述四大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納;透過電話、網路、郵局、超商..等方式繳納汽燃費者,不必負擔手續費(但以信用卡繳費者,請逕洽發卡銀行查詢手續費規定),請車主多加利用!(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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