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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

推動新政策!就放寬退除役官兵補助條件 舉辦就學、就業及職訓政策說明

【記者于郁金/宜蘭報導】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做好職涯規劃,強化退後職涯輔導,促進退除役官兵無縫接軌社會職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期陸續頒布與修正「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就業考試)進修補助作業規定」等重大輔導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與職訓法令規定,並於7月19(四)下午下鄉邀集宜蘭縣榮民服務處各責任輔導員、服務網社區服務組長、就業站工作人員及有關協助就業媒合相關人員,在宜蘭縣榮服處會議室辦理「107年就學、就業及職訓重要政策說明」,由該處呂德義處長主持,輔導會就學就業處專委蕭振嘉蒞臨說明,以提升服務人員執行技巧,強化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厚植國家力量。

由於退除役官兵於離營後,需要重新適應社會環境氛圍,所以就業穩定性偏低,因此輔導會為了增加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充分發揮軍人堅忍、忠誠特質,特別自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試行推動「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針對無業官兵參加輔導會所屬機構辦理「全日制職訓班隊」訓後穩定就業3個月者,及無業1個月以上官兵經輔導會所屬服務或訓練機構「推介就業」穩定就業3個月者,發給穩定就業津貼。

本項穩定就業津貼於職業訓練訓後,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服役滿10年以上)前6個月每月補貼1萬2,000元、後6個月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役4年以上、9年以下)前6個月每月補貼6,000元、後6個月每月4,000元;而未參加輔導會所屬機構所開辦之職訓,而經由所屬機構推介推介就業之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每月補貼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月補貼4,000元,兩項津貼最多均發給12個月,以協助退除役官兵適應民間職場,促進勞資雙贏,提升國家整體勞動力;另外有關「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亦由補助302個班隊增加至5,000餘個班隊,首次參訓還可獲得全額補助;就連退除役官兵進修補助亦放寬補助為12次及補助總金額提高至12萬元,就業考試進修補助也調高至5萬元。
 
宜蘭縣榮民服務處呂德義處長強調,吸引優質青年從軍,並保障其退後生涯發展無慮,一直是輔導會近年重大政策執行方向,目前所推動一系列退除役官兵退後職涯發展獎勵措施,就是要強化退除役官兵的社會競爭力,進而促進穩定就業、厚植國力目標;若榮民或第二類官兵有疑義,或需進一步瞭解補貼(助)內容,歡迎來電洽詢,諮詢專線「03-9380233、03-9380255,宜蘭縣榮民服務處就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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