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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南市議員林燕祝、林美燕:悠遊卡防弊不『優』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民卡4月1日上路,臺南市南區公所等有民眾到公所洽詢,竟被以配合臺南市長記者會為由,必須等到上午11時後才接件,被批作秀味道太濃,更離譜的是,相關宣導DM付之闕如。臺南市議員林燕祝、林美燕強烈質疑市民卡有何用途並表示,臺南市政府還得編列約4000萬元經費,連讀卡機也得租用,浪費公帑。

悠遊卡發行情形普遍,臺南市有婦女持拾獲的卡刷購百元物品,惹來跟蹤和侵占等糾纏,臺南市議員林燕祝、林美燕要求發卡機構強化防弊措施,免得無知的民眾被人敲竹槓的情形,至於當事人個資洩漏問題,則請警方做好防護並加強宣導。

臺南市議員林燕祝服務處表示,日前接獲悠遊卡糾紛,一名婦女在高鐵臺南站撿到一張悠遊卡,當事人失察拿來刷卡,10天後即接到自稱是持有者電話指其盗刷,要求支付「賠償費」,否則將報警追究,對方甚至跟蹤婦女到上班地點,當事人自知理虧,只是對方獅子大開口,且不斷騷擾,令夫妻倆困擾不已。

由於「失主」找到當事人的速度奇快,索賠動作積極程度等跡象,對方還清楚高鐵蒐證影帶保存時間,不排除有「設局」敲竹槓的可能性,警方將進一步了解,另有關受理該案過程,疑有洩漏當事人個資的瑕疵。臺南市議員林燕祝強調,落實個資法的重要性,要求警方做好防範機制。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臺南市發行的市民卡、寶貝卡和學生卡等資料會依規定保存1年後銷毀,除紀念卡不具名外,其餘都需簽名,遺失3小時內應掛失。

臺南市議員林美燕說,市民卡等除了部份店家提供消費打折優惠外,目前看不到特別用途,學生已有學生證,多了學生卡也無必要。

悠遊卡使用雖方便,省去民眾購買車票換帶零錢的麻煩,遺失不乏其人,列席的臺南市警局對此籲請民眾拾獲有價物品應送警招領,以免「誤用」惹來麻煩。臺南市議員林燕祝、議員林美燕則提醒警方,臺南市政府新聞處和高鐵等能加強宣導工作,灌輸正確用卡知識。

臺南市推出的4款市民卡,依身份分為零至入學前兒童的寶貝卡、高中以下的學生卡、社福卡及一般民眾的一般卡,其中社福卡包括年滿65歲長者的敬老卡、身心障礙的愛心卡、陪伴身心障礙者的愛心陪伴卡3小類,另j外,也為喜愛臺南的觀光客推出臺南紀念卡。

4月1日推出「臺南市民卡」電子智慧票卡,由一卡通董事長王國材、伯利恆基金會執行長甘惠忠、臺市長賴清德、副市長顏純左、曾旭正、民政局長陳宗彥、社會局長陳榮枝、交通局長張政源、教育局長陳修平、公車達人陳信誠、新手媽媽李念潔母子等,聯合宣布4款市民卡正式上路。臺南市政府表示,除提供繳納規費、停車費、搭公車、火車 及小額消費,並可做為借書證、進入古蹟共通證件,未來並結合健康資料庫、臺南市政參與積點功能,邁入電子支付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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