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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0日星期日

不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低價劣質菸酒 慎防誤觸菸酒法令遭檢舉受罰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年節期間,菸酒需求量大增,不肖業者可能趁機販售仿冒菸酒,或以品質堪慮的私酒誤導民眾消費使用,謀取不法利益。市府財稅局呼籲市民,春節期間應特別注意不消費「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及低價劣質」菸酒。
    
財稅局提醒調酒業者,目前疫情期間仍開放調酒「外帶」,但「外送」行為依然禁止,外帶調酒應以杯裝為限,且無商品化包裝,杯裝容器應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規範,並應於該杯裝容器上標示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提醒購買者,該產品為酒品、未滿18歲禁止飲酒等事項,以避免兒童及少年誤飲。
    
財稅局表示,春節期間,民眾可能會收到菸酒禮品,如不自行使用,應注意不可以社群媒體、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連結電子表單等電子購物方式販售菸酒品,尤其是免稅商品菸酒,依法不得販售,一經販售即成為菸酒管理法所稱私菸酒,而得以論處罰鍰,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呼籲民眾一定要格外注意,避免誤蹈法網,成為檢舉人眼中肥羊。(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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