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

臺南市因應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因應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自107年1月1日起,由現行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計14大類管制對象;本次規定取消厚度管制,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可分解塑膠材質之塑膠袋,亦不可免費提供,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但直接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或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及洗衣服防塵袋都排除。
    為落實響應推廣限塑政策,臺南市環保局以創新方式,循環再利用推廣「幸運環保購物袋」袋袋相傳,向市民以集點方式,募集可再循環使用之購物袋(包含二手不織布購物袋、紙袋等),經清潔整理後,加上吊牌製作成可再循環使用之購物袋;已於105年度辦理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等,設置幸運環保購物袋取用櫃共14處外,今(106)年因應107年管制對象,設置1家家電3C量販店、6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4家量販店、2家藥局及環保局東一辦公室等14處設置點,共計28處。
    環保局表示,活動推行至今總共回收達約43,750個購物袋,並借出約39,500個幸運環保購物袋約達1,754公斤;另藏金閣自106年11月份起,於每個月第2個星期六的二手家具拍賣會,凡消費滿1,000元就送1個環保小提袋,送完為止。
    環保局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生活減廢3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
    臺南市環保局於7至12月時對原七大類之500家業者查核、新增七大類之2000家業者及辦理8場法規說明會,邀請臺南市23個新增業別公會與代表性店家參加,也將透過媒體或主動參加公會會員大會等方式廣為宣導。
    環保局表示,另本局擇定東區、安平區、中西區、南區、永康區重點區域,沿著商店街發送宣導單張並針對107年管制修正政策進行說明,共宣導3,500家次以上;釐清民眾誤以為本項政策係為完全禁止使用塑膠袋之行為,以及提高列管業者及民眾合理接受本項政策執行之意願等項。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