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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強化公海漁業巡護 力拼解除歐盟黃牌

【記者姚小麗/高雄報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所屬直屬船隊巡護八號船,於2017331日至628日結束第2航次共90日之「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圓滿完成本年度遠洋巡護任務;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率海洋巡防總局總局長蔡長孟前往慰問執勤任務同仁,並頒發加菜金。
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通過及後採納之「負責任漁業行為準則」,而我國於民國78年起執行遠洋巡護任務,迄今已逾27年;海巡署恪遵政府積極參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等區域性漁業組織之政策,我國身為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早已與美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法國、澳洲及日本等六國建立公海相互登檢機制,藉參與國際漁業合作執法,確保漁船遵守國際漁業規範並維護我國漁民作業權益時,增加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
本署執行「中西太平洋巡護」任務,每航次除依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規定檢查漁船有無違規捕魚或其他不法情事,藉此落實責任制遠洋漁業、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並代表政府慰勉在該海域作業之我國遠洋漁船漁民並了解作業環境外,且透過漁業電台做護漁廣播,告知我巡護船在此該海域執行巡護任務。
「哪裡有合法作業漁船,海巡署船艦就在那裡,護漁不護短」是海洋巡防總局服務漁民、保護漁船作業的方針,故不僅是在台灣周邊海域,即使在中西太平洋海域也可見到海巡署巡護船的身影,海洋巡防總局願做先鋒,使國際社會均理解我政府重視漁業資源的養護與管理的決心。
  巡護八號船於2017331日啟航後,巡護區域橫跨沖之鳥海域(A區),及中西太平洋公海海域(C D區),至本(6)月28日止,總航程達15,000海里,登檢、慰問本國籍漁船29艘,為歷年單航次之最;海洋巡防總局將持續精進公海巡護作為,期使歐盟對我解除黃牌,提升我國致力海洋保育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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